公示公告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直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交通運輸(含軌道交通)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交發函〔2025〕25號)和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交通工程職稱改革的實際情況,現將2025年度交通工程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對象范圍均為全市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初定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學歷(學位),可到市、縣(市、區)人力社保局初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1.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2.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后從事專業工作須滿1年),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3.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4.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所學專業與從事的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可參加相應檔次的資格評審。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報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1.獲得中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5年;2.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4.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
(二)申報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條件按《浙江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交〔2019〕161號)(附件7)規定執行。
(三)擔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因工作調動或專業技術崗位發生變化,現實際從事交通專業1年以上的,須轉評與現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相對應的交通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因工作需要,擔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兼評與現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相對應的交通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轉(兼)評后聘任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轉(兼)評前后擔任同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可累計相加。
(四)高技能人才申報條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77號)規定執行。
(五)申報高級工程師人員實際聘任工程師職務未滿5年、大專及以下學歷、專業不一致,但按照評價條件所附的量化評分標準,其自評分達到70分以上,且由兩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在職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自評表》(具體要求詳見附件8)。
四、申報要求
(一)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放在評價首位,強調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堅持客觀公正評價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
(二)年度考核要求。申報人員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情況需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
(三)落實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為職稱申報必備條件,嚴格執行《麗水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制管理實施辦法》(麗人社〔2020〕83號)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過渡期有關要求的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每年度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學時)。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時,其符合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的年份應當與所申報職稱規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報當年和前一年度連續兩年均符合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的,才能申報職稱。為了更好地完成過渡,2019年以前的學時都視同合格。請相關人員做好準備,以免影響申報。一般公需科目學習報名網址:麗水市人力資源綜合服務系統https://rlzy.lshrss.cn/,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未實名用戶請在安全中心先實名),考試通過后在首頁點擊“我的證書”打印即可。專業科目和行業公需可以到麗水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登記系統,選擇交通類相關專業學習。或參加浙江省交通運輸人才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平臺http://zxjy.zjjtedu.cn學習。
(四)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五)根據《關于印發<麗水市國有企事業人員職稱“凡評(聘)必審”人事檔案審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麗組通〔2023〕38 號),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需人事檔案信息審核無誤后申報,并在系統中上傳《麗水市國有企事業人員職稱“凡評(聘)必審”人事檔案信息審核登記表》
(六)其他申報要求。申報人提供的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等材料須是任現有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取得的。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資歷年份為周年。2024年未通過評審,且2025年無新業績體現的人員,不得連續申報。
五、申報程序和形式
交通工程專業初、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實行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專家舉薦)、單位審核、主管部門推薦等程序上報市交通工程中評委辦公室。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個人申報(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申報專業類別即為申報系統中的申報類型,統一按“規劃與設計類”“建設與監理類”和“運營與管理類”選擇填寫,申報類型須與申報專業對應,詳見附件1《專業名稱與申報類型對應表》。
以下材料需提交紙質材料:
帶有“浙江省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臺”水印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一并放入資料袋中。封面標注姓名、申報專業和所在單位。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網上審核同意后,申報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并加蓋所在單位、各主管部門公章。
另需報送《評委會評審對象花名冊》電子版,通過電子郵箱發送2316342684@qq.com。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陸賬號相同,并自行注冊。具體申報辦法、審核操作辦法詳見附件2、附件3。
六、其他規定
(一)學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可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動提取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備案表、畢業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
(二)社保證明要求。根據省人力社保廳(浙人社發〔2019〕21號)要求,本省內申報人員無需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由系統自動獲取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數據。如在外省交納社保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省外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申報人員原則上需從2025年4月起在麗水市內繳納社保,且當前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申報過程中不得更換社保繳納單位。
(三)市外職稱證書要求。從外省、地(市)、中央部屬單位調入和軍隊轉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其原取得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需按要求辦理調入。從省外調入的,對其原取得的職稱,所在單位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后換發電子證書。從省內市外調入的,其原取得的職稱如已實現電子證書,可直接使用;沒有電子化的由所在單位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后換發電子證書。調入具體要求登陸:http://rsj.lishui.gov.cn/art/2021/5/25/art_1229275993_58725554.html。
(四)證書發放。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申報管理系統或至浙江政務服務網“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自行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見》(浙人社發〔2017〕117號)精神,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五)申報紀律。申報人員要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六)業績檔案庫建設。用人單位要切實把專業技術人才業績檔案庫建設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對照申報一人,完善一批(至少5倍)的要求,督促專業技術人才及時登記和更新個人業績檔案。
(七)加大在山區海島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量化賦分權重。申報工程師的,對山區海島縣的申報人員在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后,累計從事交通工程相關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另加1分,滿20年以上的另加2分。
七、時間安排
2025年度交通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申報、推薦、評審工作將安排在9月進行。個人網上申報時間自發文之日起至7月14日,所在單位審核報送截止時間為7月25日;各縣市區初評委辦公室(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在8月11日前將本轄區內申報高級工程師和工程師資格紙質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報市交通工程中評委辦公室。請各相關申報對象和單位恪守時間表,勿將材料未齊者(以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為準)納入推薦上報范圍。各地初評委辦公室(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自身工作安排適時發布本轄區申報對象報送時間節點、現場確認等相關信息,申報對象和所在單位應及時咨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報。因延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申報對象和單位自行承擔。
八、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嚴禁上傳涉密材料。
申報人員應提供規范的工程業績等佐證材料。工程業績證明必須要有申報人的名字,可以是設計資料、過程資料、竣工資料、評審資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咨詢單位申報人員提交的工程業績材料必須有第三方證明,如帶圖審章且含名字的設計圖紙、有各方蓋章的圖紙會審簽到資料、過程中有五方主體單位蓋章的技術往來資料等。僅有本單位證明不屬于有效完整佐證材料。
申報人員的專利業績如通過專利權轉讓并變更發明人取得的,在評審中不予認可;論文須為現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時間之后發表,要有封面、目錄及正文內容等材料,僅有出版部門的錄用通知而無正文的,在評審中不予認可。
(二)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申報材料報送具體要求見附件4。
(三)送審和掃描的材料要求真實規范,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序。佐證材料需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對原件,簽署“核對無誤”字樣,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后進行掃描上傳。有如發現嚴重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四)紙質材料報送地址:麗水市蓮都區紫金路701號市交通運輸局208辦公室,電話2657801。
根據要求,今年推薦評審費用采用線上繳款方式收取,具體方法為:待資格審查完畢、相關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后,申報對象根據12333短信提示內容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費用繳納,否則視作自動放棄推薦評審,申報人員繳款成功后根據短信提示自行打印發票。評審費按浙財綜字[2007]100號文件執行。具體標準為:高級評審費280元/人,推薦費150元/人;中級評審費180元/人,推薦費80元/人;初級評審費100元/人。
附件7浙交〔2019〕161號:浙江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pdf
附件8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交通運輸(含軌道交通)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30日